财务知识问答
一、财务报销方面
1.财务报销的票据有什么要求?
(1)从外单位取得的报销单据必须是合法票据(印有财政或税务监制章),内容必须填写完整,包括:客户名称(如:南通理工学院)、开票日期、物品名称或费用内容、数量、单价及金额(金额大小写须一致)。发票内容必须真实,字迹必须清晰,同时加盖出票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仅盖有单位公章的票据无效,原则上不予报销。
(2)票据的日期必须在经济事项发生的合理期限内,原则上当年的票据应在当年度报销,特殊情况最多延长至次年的3月31日之前。过期票据一律不再予以报销。
(3)票据的内容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事项填开。票据内容如为“办公用品、文具、工具、图书资料”等必须提供出票单位加盖印章的明细表或购物清单作为附件;票据内容不具体、不明确的,报销时须在票据背面注明或单独附有说明。
(4)票据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挖补。票据内容如有错误的,应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必须加盖出具单位公章,如为增值税发票一律重开;金额记载有错误的,应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票据上更正。
2.各类票据不慎丢失,怎样办理报销?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票据不慎丢失,须提供对方单位出具的证明(单据号码、金额、业务内容等)并在票据存根复印件上加盖财务专用章,证明和复印件须经本人、单位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经办人须书面承诺原始发票或收据未在任何单位报销或退款。因票据遗失报销引起的经济或法律责任,由经办人自己承担
火车票、轮船票、飞机票等凭证不慎遗失,须由当事人书面说明情况,内容包括所乘坐的车次、轮班、航班以及票价,经同行人员签字证明,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和财务处长审核后,方可办理报销;若无同行人员,须由单位负责人审批,经财务处长审核后,按相应标准报销。乘坐飞机购买的航空保险单据丢失后不予报销。
3.款项支付有哪些规定?
按照国家《现金管理条例》规定,使用现金要在限定的范围内,且严格审批程序,控制额度。一次性经费支出报销1000元以内的可以采用现金或中国银行公务POS机直接转账,超过1000元以上的支出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支付(中国银行公务POS机直接转账或网银汇款),如有特殊情况,应说明原因并报财务处领导批准。通过网银汇款的款项,收款单位名称必须与发票开具单位名称一致。特别提醒:采用中国银行公务POS机直接转账的,经办人需要携带中国银行的银行卡至财务处办理。
4.通过外币结算的业务如何办理报销手续?
通过外币结算的业务,需提供经济业务发生当天的此外币与人民币换算汇率,连同外国(区)的收据或发票,经负责人审批和财务处长、分管校长审签后方可报销。
5.购买仪器设备、家俱等怎样办理报销手续?
学校购买仪器设备、家俱及其他购买性支出,均须招标采购。购买设备、家俱等固定资产(一般设备单价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1500元以上)需持正式发票到资产与基建处办理固定资产验收登记手续,凭申购单、发票、固定资产验收单(购置设备20000元以上需附合同或协议)、报销单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购置的设备配件一般不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6.购买低耗品、材料、图书资料如何办理报销?
购买低值易耗品、材料、图书资料报销时,须提供正式发票,低值易耗品入库单、材料入库单、图书资料入库单并且要部门负责人在上面签字,超过规定限额的须分管校长签字。
7.零星基建、维修项目如何办理报销?
零星基建、维修项目办理报销必须附有工程结算单、验收单、正式票据。超过20000元的维修工程须附合同或协议及工程审计报告后,方可至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8. 发放给学生的各类款项有哪些规定?
学生奖助学金等款项的发放及退给学生的各类款项,除特殊情况外,财务处直接转入学生中国银行校园卡。
9.职工因公借款和结算有什么规定?
学校在职职工因公办事确需借款者,应事先填写“借款凭证”(一式三联),写明借款日期、借款人、借款用途、大小写金额(金额须一致)。借款人办理借款时,执行“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对于不合理的借款或暂付款的支取方式不符合《现金管理条例》的借款,财务处有权拒绝借款。
借款人在办完公事后应及时办理报销与还款手续,没有特殊原因超过三个月仍未还款者,财务处直接从当事人工资中扣还。
二、差旅费报销方面
10.差旅费报销的原始凭证包括哪些?怎样填写差旅费报销单?
作为差旅费报销的原始凭证包括城市间交通费(车票、船票或飞机票等)、市内交通费、住宿费、订票手续费、机场建设费、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会务费及培训资料费等。
差旅费报销单由出差人员按出差起讫日期顺序填写:出差人如果是多人应填写所有出差人姓名,出差人如果是学生应填写学院及学生人数;出差人的车船费、住宿费、会务费等按票面金额填写,财务审核人员按规定审核;出差补助费按差旅费管理规定计算填列。出差人为学生的,差旅补助按文件规定为准,填写经费报销单报销。
11.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和出差期间的住宿有什么规定?
城际交通工具为汽车、火车(卧铺为硬卧),凭票据实报。除主干线以外的外埠市内交通为公交、地铁。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的票据,无相关票据时可按标准领取补贴。
工作人员出差期间的住宿费在规定的限额内凭据报销,超过规定限额标准的部分自理。除会议指定外出现超标的,须说明理由并由分管校领导对此专门在费用发票上签署同意后才能报销。
12.因公出差乘坐飞机有哪些规定?
如因特殊情况需乘坐飞机的,必须在出差前经分管校长批准后方可乘坐。如未经批准乘坐飞机,按同 程车费折算报销。出差人员报销国内机票,须出具加盖中国民航发票专用章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无“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须提供相关发票。报销国际机票,境内购票的须提供加盖收款单位财务专用章的“国际航空旅客运输专用发票”并附登机牌。境外购票的,须提供电子行程单及支付机票款依据,并附登机牌。
13.外出参加会议的差旅费如何报销?
外出参加会议的差旅费报销须出示经部门负责人或分管校领导签字同意的会议通知或邀请函,会议期间的住宿费和会务费或培训资料费与差旅费一起报销,不可单独报支。
14.出差期间的市内交通费如何报销?本市出租车费如何报销?
为避免重复报销,出差期间的市内交通费报销有两种办法选其一:一是据实报销出租车费(特殊情况确实需要打的),不再给予市内补助费;二是按出差自然天数给予市内交通费补助,不再报销出差期间的出租车费。外地出租车费一律与出差一起报销,不得单独报支;本市出租车费须填写报销单据实报支;连号出租车费票据不得报销。
三、科研经费管理方面
15.科研经费如何管理?
学校取得的各类科研经费,不论资金来源渠道,均为学校收入,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集中核算,按课题实行项目核算与管理。
16.在科研经费管理方面,科研管理部门、财务处及项目负责人分别承担什么职责?
科研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科研项目的合同管理和预、决算管理,督促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立项通知书(任务书)、合同和项目预算开展科研工作,监督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协助财务处做好科研经费的管理工作;
财务处具体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与核算工作,制定和完善校内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制度及运行流程,协助科研管理部门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预算,审核项目决算,指导和督促项目负责人在其权限范围内科学、合理的使用科研经费。
项目负责人须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和预算使用经费,对科研经费的使用负全责。同时,自觉接受项目主管部门、学校及政府相关部门的检查与监督,对科研经费使用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
17.从外单位取得的科研经费怎样开票入账?
从外单位取得的科研经费(财政拨款除外),须提供科研协议或付款单位证明,经科研管理部门确认课题经费性质后,财务处作为科研经费入账,并开具收据。
财务处根据科研管理部门的课题立项通知,按课题名称设立科研经费项目,科技与产教合作处将新增项目录入科研经费管理系统。
18. 科研经费使用有哪些规定?
(1)科研经费的使用,应符合《南通理工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财务制度规定,严格按照立项时的预算进行开支。
(2)科研经费必须用于课题项目研究,要符合开展科研活动的实际需要,不得开支与科研课题无关的费用。不得将课题经费用于旅游、福利劳保、娱乐等活动。严禁利用各种形式套取科研资金或以实物、有价证券等方式谋取私利。
(3)科研经费的开支范围主要包括课题研究的直接费用、间接费用。
(4)科研劳务支出、结题验收专家鉴定费须由学校分管科研的校长审批。
19.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和形成的无形资产如何管理?
凡使用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和形成的无形资产,均属于学校的国有资产,必须纳入学校资产统一管理。
凡用科研经费购置的资产,结题后如需作为科研成果移交有关单位,由项目负责人和对方单位提出申请,经科研管理部门审批后,通过资产管理部门办理资产调拨手续,并通知财务处调账予以核销。
20.科研项目结题需作哪些准备?
课题研究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应全面清理经费收支和应收、应付等款项。暂付款尚未结清的,应在结题之前全部报销或归还。项目负责人须如实编报项目经费决算,经学校科技与产教合作处、财务处审核签署意见后,按要求报送并存档。
21.受资助课题因故中止和撤销,怎样处理?
受资助课题因故中止和撤销,财务处按照科研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清理账目,停止项目开支,并按规定转出项目结余经费,取消课题经费项目。
四、其他服务方面
22.财务处主要对外服务内容有哪些?
财务处主要对外办理各种报销及零星收费业务、学生收费服务、收费项目的申请及报备、职工工资发放查询、预开票据服务;资金结算方面主要提供汇票申请单、现金支票的开具、来款查询等服务。
23.财务处为什么要代扣代缴职工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税务机关将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的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因此,在我校获取收入的所有人均是纳税义务人,按税法规定负有纳税义务;财务处代表学校是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按税法规定负有代扣代缴税款义务,并按规定期限缴库,否则依税法规定受法律制裁。
24.工资、薪金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做好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财税[2006]9号)要求: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应实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本单位各部门及本单位当期直接向职工发放的所有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等收入,进行合并计算应扣缴的个人所得税,按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等资料。
我校工资、薪金所得按以下步骤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
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其中:累计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它扣除。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综合所得适用)
级数 |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1 | 不超过36000元的 | 3 | 0 |
2 |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 10 | 2520 |
3 |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 20 | 16920 |
4 |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 25 | 31920 |
5 |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 30 | 52920 |
6 |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 35 | 85920 |
7 |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 45 | 181920 |
25.职工如何进行个人纳税查询及打印完税证明?
职工可以带本人身份证件到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工农南路158号便民服务中心一楼地税大厅)查询密码。从2011年起,地税部门将不再寄送纸质完税证明,如需个人缴税记录的,可携本人身份证到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打印也可登录网站:自然人办税平台(网址为https://its.jiangsu.chinatax.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