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销流程图
(不含科研经费报销)
发票黏贴图例:
报账注意事项:
1、报销差旅费时须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其他报销业务填写“经费报销单”;借款须填写“借款凭证”。严格按单据要求如实认真填写费用内容或事由、报销部门,注明附件张数,金额大小写需完全一致(不得涂改),并由经手人签字。本着谁用谁报销的原则,严禁将自己的费用让他人来报销。
2、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票据必须为国家税务局监制的发票或票据,票据正面上方中间有国家税务总局的监制章。在取得对方发票时需加盖收款单位的发票专用章,要求:印章不要遮盖发票内容。要求收款人填开发票时,付款单位统一为“南通理工学院”。
3、参加会议费用报销需持分管校长、部门(学院)负责人签字同意的会议通知作为报销附件。
4、培训费:需由部门领导、人事处负责人及分管校长批准后方可参加培训,培训费报销由人事部门审核,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销;5000元以上的还需要校长签字方可报销。
5、软件、固定资产及图书购置报销,实行采购人统一报销原则,报销人必须持有使用部门申请单,采购合同,固定资产验收单,采购资产发票并填写完整的报销单。
6、采购物品取得的发票上只开办公用品或取得的是定额发票的,请商家出具所购物品的明细清单,并加盖销货单位的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由学院验收入库后方可报销。
7、用银行卡办理的支出业务,请将POS机的签字单和发票一起带来作为报销凭证,视同转账处理。
8、因公出差发生住宿费超标的,原则上不予报销。如有特殊原因,需填写情况说明:包括住宿的标准、超标的原因、超标的金额,经分管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会议指定的除外)。
9、办理借款必须由经办人填写借款单(一式三联),借款金额不超过5000元的借款由部门(二级学院)负责人在第一联签字批准,借款金额超过(包含)5000元的由部门(二级学院)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分管校长在第一联签字审批,最后借款人凭审批后的借款凭证办理领款手续。各项借款除特殊情况需要立即付出现金外,金额超过500元的借款人应携带中国银行借记卡,财务处将借款金额打入借记卡内付款;如需要领取现金金额超过3000元(含3000元)的,为避免坐支现金,请借款人提前一天与财务处预约现金。差旅费借款,出差人员在返校后一周内办理报销手续;一般零星采购借款,在半个月内办理报销手续。;
10、当年发生的费用,原则上当年结清。最迟不超过次年3月底。如有特殊情况次年3月底前未能处理的,请到财务处领导处办理特殊的审批手续方可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