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理工学院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
发布人:财务处  发布时间:2018-10-15   浏览次数:602






通理工财20184




关于印发《南通理工学院会计人员

岗位责任制》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海安校区管委会:

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明确财务岗位职责,现印发《南通理工学院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南通理工学院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




南通理工学院财务处

20181015


附件


南通理工学院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


财务处会计工作岗位分为:财务负责人岗;总帐岗;结算岗;会计信息化管理岗;银行出纳岗;现金出纳岗。

一、财务负责人岗

1、主管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

2、组织制定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办法,督促其贯彻执行。

3、组织编制学校、培训学校、博世培训中心、工会和学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分析资金执行情况,加强资金管理,不断提高资金利用率。

4、负责学校日常报销的审核工作。

5、定期抽查学校每个月的银行对账工作。

6、复核学校工会、培训学校、博世教育培训中心的记帐凭证。

7、负责会计、统计报表的分析工作。

8、组织会计人员学习业务,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政治和业务水平。

9、负责与学校其他部门的业务沟通、协调工作。

二、总帐岗

1、准确使用会计科目,按照统一的核算口径,编制和录入学院的转账凭证,复核收、付款凭证(现金、银行存款)并盖复核章。负责基建帐的凭证录入工作。

2、及时准确的做会计报表(每月10日前报出)、协助其他部门完成和财务有关的统计报表工作。

3、负责合格评估材料、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平台及省教育厅财务处的财务决算报表、基层统计报表的的上报工作。

4、做好OA协同办公系统科研经费的票据审核工作。

5、协同资产与基建处做好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定期完成固定资产台帐的录入工作。

6、负责教学仪器设备的退税工作。

7、做好会计凭证、会计账册等的装订工作。

8、做好会计档案的立卷等工作。

9、负责税务网上申报的复核工作,完成每年的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10、配合财务处其他人员,协同处理本部门的日常事务和临时性任务。

三、结算岗

  1. 负责学生收费工作。负责老生、新生的现场收费及日常收费工作;及时准确地向领导提供各类收费统计表;每学年结束前,负责将下学年学生应缴费用连同缴费须知发至每位学生;协同银行一起做好学费的成批代扣和银行柜台缴费、微信缴费工作。

2、负责继续教育学院的各类收费的收缴工作。

3、负责学校的各类租金、水电费、三家运营商(移动、电信、联通)的酬金等其他收入的收缴及统计工作。

4、做好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项目的审批工作。、

5、负责学生的代办费结算工作,及时处理在代办费结算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6、负责各类收据、发票(含电子发票)的申购、保管、登记、装订工作。

7、做好会计凭证、会计账册等的装订工作。

8、协同资产与基建处做好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定期完成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凭证号的录入工作。

9、协助做好教学仪器设备的退税工作。

10、配合财务处其他人员,协同处理本部门的日常事务和临时性任务。

四、会计信息化管理岗

1、负责学生收费系统、小额收费系统、微信小程序、开票系统、科研经费管理系统、帐务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

2、负责财务处网站维护工作。

3、做好财务处所有系统的备份工作。

4、做好各项系统与软件公司的对接工作,协助技术人员及时解决常规问题及突发性问题。

五、银行出纳岗

1、按照国家有关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办理学校、学校基建、培训学校、博世教育培训中心的银行结算业务。

2、准确使用会计科目,按照统一的核算口径,编制和录入学校的银行收、付款凭证,做到日清月结,及时掌握各银行存款情况。不签发空白支票,对签发支票所用的印章,实行章票分管,保管法人印签章。

3、负责学校每个月的银行对账工作,做好银行存款调节表。

4、负责对接财务联系人工作。

5、负责财务处的兼职资产管理员及保卫处的相关工作。

6、配合财务处其他人员,协同处理本部门的日常事务和临时性任务。

六、现金出纳岗(2人)

1、做好学校、培训学校、博世教育培训中心、工会的日常报销工作,认真复核原始凭证,对不符合手续和规定的单据凭证以及借支应拒绝付款。

2、准确使用会计科目,按照统一的核算口径,编制和录入学院现金收、付款凭证,做到日清月结。

3、严禁现金坐支和现金转移他用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保管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遵守保险柜的密码纪律,确保库款安全,保险柜内严禁存放私人物品。按核定的额度掌握现金库存量,不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

4、负责做学校、培训学校、博世教育培训中心、工会的工资表并按时发放。

5、负责学校的税务网上申报工作。

6、负责财务处文件收发等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7、配合财务处其他人员,协同处理本部门的日常事务和临时性任务。






南通理工学院财务处                    


                                         201810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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