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所得税代扣方式的说明
根据南通市税务部门的要求,为配合做好个人所得纳税管理工作,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和有关政策规定,对个人所得税的代扣方式说明如下:
各部门、学院对校内职工平时零星发放的各种酬金、奖金、补贴等收入,在发放时暂不扣交个人所得税,但仍需通过纳税申报系统造册,采取当月累计汇总,在次月工资发放与工资合并计算,统一扣税。